排污单位信息披露
宁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作出验收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08 发布人:宁德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验收工作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6]3号)要求,我局根据企业提出的验收申请,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拟依据监测评估结论、第三方综合评估结果以及企业自评报告对该项目作出验收决定。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白马港,成立于2003年12月,已分别建设2台600MW、2台660MW国产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52万千瓦。
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情况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启动2#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并于10月完成改造, 11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根据国家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0号)要求,该公司于2016年12月委托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2#机组排放情况开展评估监测及第三方综合评估。评估监测报告及第三方综合评估结论(见附件)均显示,2#机组完成了除尘、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措施,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的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为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验收工作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6〕3号)要求的验收条件。
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验收现场检查情况
2017年2月7日,我局组织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验收检查。现场检查了2#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中控系统,各项设施设备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现场调阅了2#机组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2月7日的在线监测数据,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能稳定达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
公示时间: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4日
联系电话(传真):0593-2886559
电子信箱:ndzlb@163.com
附件下载: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号机组超低排放环保验收的请示.PDF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综合评估报告.pdf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比对监测报告.pdf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内部评定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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