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公示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台乘用车宁德产能项目 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简本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21 发布人:小编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台乘用车宁德产能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即简本公示。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了补充上汽乘用车产能缺口,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需求,促进国内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升福建省机械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年产24万辆整车生产能力(主要为新能源汽车),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台乘用车宁德产能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冲压车间、车身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及配套公用、环保设施,形成年产24万辆整车的生产规模。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工业园区京福线以东、云淡门岛以西地块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研路201号
委托单位联系人:王经理
委托单位联系方式:021-5192950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505号
评价机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
评价机构联系人:石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379-64819249
传真:037964819222
E-mail :szp.hbs@scivic.com.cn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自即日起可在www.ndshq.cn网址阅读简本内容。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拟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联系方式请见第二、第三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
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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