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公示
闽东路中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发布人:宁德市水利局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31日收到1个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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