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
2024年5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填海部分))
发布时间:2024-05-16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填海部分) | 宁德市福鼎市 | 福建宁德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华海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填海造地面积18.6411公顷,工程内容包括厂区北护岸、厂区南护岸、厂区西护岸、取水明渠东防波堤直立段、厂区东侧护岸I段与场平填筑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57274.3万元,环保投资约900万元。 |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场地施工扬尘、车辆尾气、施工作业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排放。 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回用,不直接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控制施工扬尘,临时堆砌的土方、材料堆场采用密目网或土工布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装置,收集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定期处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声环境保护措施: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装置,加强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减少运行噪声。 5.环境风险管控: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操作,避免因人为操作失误导致漏油事故发生,塔基施工现场对施工机械采取垫护隔油措施,不在施工现场冲洗含油施工机械。 6.填海施工采用的施工方式尽可能降低了悬浮物扩散影响范围,泥浆在围堰内有足够的时间沉淀,通过布设土工布过滤,保证回排清水的悬浮物浓度达标。 | 本项目于2024年04月2日、4月18日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网络公示,4月18日、5月1日-5月2日进行了现场张贴和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 |||||||||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 |||||||||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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