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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州港沙埕港区八尺门作业区3-4号通用泊位扩能工程)

发布时间:2024-12-17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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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沙埕港区八尺门作业区3-4号通用 

泊位扩能工程

福建省福鼎市白琳镇白岩村

福建省名京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拟将八尺门3#、4#泊位由3000吨级通用泊位提升为5000吨级通用泊位。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提升至76万吨(原设计通过能力68万吨),扩能后本工程年吞吐量60万吨不变。项目总投资520.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00万。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散货输送采用皮带输送机,并设挡风板、密封罩,输送机转运点设喷水抑尘装置。散货装卸产生的扬尘采取喷淋抑尘、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堆场内设置喷淋洒水系统,进行加湿抑尘

2.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码头初期雨水及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及港区冲洗用水。

3.噪声污染环境保护措施:(2)运营期通过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靠舶船舶鸣笛次数,并且要求靠舶船舶装卸过程中停用辅机,尽可能减少船舶噪声。加强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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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40813fEBb4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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