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
2025年10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宁德新能源科技五里洋锂电池智能生产区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5-10-11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宁德新能源科技五里洋锂电池智能生产区110千伏变电站工程 |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连城路以东横屿工业园 |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本期主变规模2×40MVA(主变户内布置),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16回。(仅在站内建设出线架构及相应电气设备,不涉及线路工程) | 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主要是场地施工扬尘、车辆尾气、施工作业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排放。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影响较小,通过相关防治措施控制及管理,其影响是暂时。 2.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 (1)电磁环境: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的影响。 (2)废水:主要包括值守人员和巡检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变压器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有事故油、废铅蓄电池等危废以及生活垃圾。 (5)环境风险:变压器事故状态下油泄漏、变压器检修过程充油设备充油操作失误造成油泄漏等;变压器、配电装置楼等发生火灾产生的次伴生环境污染;废蓄电池、变压器事故废油及废油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泄漏。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变电站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工程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 ②施工结束后,对主变压器场地下方铺设卵石,其余进行硬化处理;搞好站址周边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 ③变电站施工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土方工程应集中作业,缩短作业时间。松散土要及时清运,或回填压实。雨天前应及时采取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 ④站区建设区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站内空地,采用密目网苫盖与装土编织袋拦挡进行防护。 2.废污水防治措施 ①新建变电站施工前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化粪池,临时化粪池应进行防渗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②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③项目施工时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向海域排放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等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②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点。 ③在变电站周围设置围挡,以减少噪声影响;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如隔声挡板、临时隔声屏障等)以进行隔声;尽量错开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 ④施工中运输车辆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沿线周边居民的影响。 4.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①土石方开挖时可将临时产生的土石方弃渣堆于站内,就近压实堆放后苫盖。 ②合理布置变电站施工料场,并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③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净车出场。 ④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⑤施工单位在基础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租用当地的居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处置。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营运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采取全户内布置方式,能够有效降低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 ②定期巡检,保证电气设备运行良好。 2.噪声防治措施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中交流变压器技术规范书,采购的主变压器满负荷状态下合成噪声须小于60dB(A),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减少设备异常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基础等措施。 3.废污水防治措施 变电站内设置化粪池,值守人员(1人)和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变电站内设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5m3),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进入事故油池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收集处理单位处置。 ②更换下来的废铅蓄电池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进行合理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不在现场进行拆解、破碎、砸碎。 ③废事故油及废铅蓄电池需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做好记录。 ④变电站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措施 ①在主变压器下方设置集油坑并铺设鹅卵石,设置专用集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5m3;主变压器底部周边范围、事故油池及集油管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贮存、防渗要求执行,事故废油经收集后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做好记录。 ②若电气设备出现SF6压力异常,应将设备由运行状态切换为检修状态。用SF6检漏仪确定具体泄漏部位,并采取堵漏措施。开启SF6气体回收设备将SF6气体回收至SF6气瓶内,由检修公司开展回收、运输、处理及回收利用等。 ③建设单位应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事故应急措施。 | / |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 接:https://www.fjhb.org/huanping/quanben/41208.htm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 |||||||||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 |||||||||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35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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