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
2026年4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福建宁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23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2025年福建宁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霞浦县福宁湾西北的青岐湾后港洋滩和后岐洋滩区域 | 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海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受损岸线整治与修复工程:在江港海堤外侧坡面种植耐盐碱性植被总长3689.68米;后岐沙滩砂质滩面清理总长419.5米。2.退养还湿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湿地总面积104.95公顷,其中江港海堤向海侧后港洋滩围塘养殖清退、微地形改造,恢复种植红树林58.14公顷,种植盐沼植被 25.91公顷,营造鸟类调节区4.19公顷;后歧洋滩围塘养殖清退、微地形改造,恢复种植盐沼植被16.71公顷。3.潮汐通道疏通工程:潮汐通道疏通长度2980米,疏通底宽度 60米,疏通淤泥量为82.09万立方米。4.入海污染物控制工程:建设补水输水管道总长度约为4080米,补水输水管道起点位于霞浦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泵站出水口,终点位于霞浦老城区太平桥。5.生物资源恢复(增殖放流):生物资源恢复总面积 100.76公顷,总计放流青蟹约202万只、缢蛏约 7575万只、大弹涂鱼约33.43万只。项目总投资47185.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64.5万元。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施工船舶污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等对周围水环境影响 3.大气环境: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施工船舶排放废气,场地扬尘和施工道路扬尘等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声环境:施工船舶、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清理海岸线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工程垃圾,渔具、渔网等渔业废物,退养还湿生态修复工程和潮汐通道疏通工程产生的污泥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态环境:施工过程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潮汐通道疏通工程的航道疏浚施工期造成的底栖生物临时性损失。施工期悬浮泥沙入海对浮游生物、游泳动物和鱼卵仔鱼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施工船舶溢油可能对海洋环境,特别是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一定影响风险;热带气旋(台风)和风暴潮,以及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应船上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上岸处理,禁止在港口水域排放;施工船舶应配备适量的化学消油剂、吸油剂等物资,以防止发生船舶的小范围溢油事故的发生。陆域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场地洒水降尘、机械冲洗,不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统一规范堆放建材并做好防尘覆盖,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覆盖减速、定期洒水清扫及保持场地道路平整等措施,有效减轻施工扬尘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设备,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在临近居民区的施工段设置临时隔声屏,最大限度减少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船舶垃圾收集上岸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清理海岸线的生活垃圾、渔具、渔网等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建渣等建筑垃圾以及清淤疏浚污泥转运至当地相关土地开发项目综合利用。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对海洋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严格限制施工区域在其用海范围内。输水管道开挖等工程应设置临时围堰,防止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护城河水质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对施工设备定时检查和监控,对设备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设备技术性能良好;及时了解掌握天气情况,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作业;施工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出现灾害性气候时应停止施工。 | 网络公示(第一次):建设单位于2025 年 1 月 21 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1&proid=731955b2c9c1d1a172abf9a 173d5fea0); 网络公示(第二次):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5日-16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2&proid) 登报公示: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6日、1月13日在海峡都市报上发布公示。 张贴公告: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5日,前往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村镇(松港街道、北岐村、后港村、古岭下村、后岐村、青岐村)宣传栏等处张贴环评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项目信息。 公示期间(包括网络、报纸及 张贴),均未收到任何单位或公众反馈意见或公众意见表。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 邮件。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 https://hsy.xiapuyou.com:18448/notice/2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hbj22503889@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 |||||||||
免责声明: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宁德环评和竣工验收公示平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环评报告全本公开和公参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生态环境管理和政务审批部门认可。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