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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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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2026年大气走航监测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指导性,探索污染成因,改善大气环境,我局拟采购2026年大气走航监测服务。

  一、项目名称: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大气走航监测服务

  二、项目内容:走航监测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和大气六项污染物。

  在宁德市大气重点区域内,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大气六项污染物移动走航监测和驻点监测,分析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大气六项污染物的变化趋势,锁定高值路段和点位,快速摸清污染源头和识别污染程度。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走航监测车应搭载VOCs质谱分析仪、颗粒物监测分析仪、大气六项污染物监测分析仪等仪器设备,并配套专业的技术人员。

  2.具体走航监测时间根据我局需求进行安排,此次我局拟开展12天的大气走航监测工作,每天不少于6小时。

  3.走航监测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单次数据分析报告,所有监测服务完成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分析报告。

  四、单项控制价

序号

项目

监测因子

数量

单项控制价(元)

1

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6小时)

挥发性有机物

1次

8000

2

颗粒物走航监测(6小时)

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

1次

8000

3

大气六项污染物监测(6小时)

PM10、PM2.5、SO2、NO2、O3、CO

1次

2000

注:上述为单日走航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监测次数、监测区域由我局根据安排开展,最终以实际开展的监测项目、监测次数为准进行价格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采购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文件

  1.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业绩或资质证书;

  5.报价函。

  六、询价响应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8月28日前将报价文件寄送至我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卫平,联系方式:0593-2995179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1604室

  七、其他事项

  此次询价仅作为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格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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