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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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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州港三沙港点3000吨级码头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4-10-30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福州港三沙港点3000吨级码头扩能改造工程

霞浦县三沙镇古镇村

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蓝海绿洲科技有限公司

现有码头等级由3000吨级提升至5000吨级,可靠泊1艘5000吨级船舶或同时靠泊1艘3000吨级散货船+1艘1000吨级杂货船等船型组合,扩能改造后的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125万吨。对现有90m码头平台进行改造,并在其下游扩建100m码头平台,原北侧30m系缆岸线维持原设计不变,扩能改造完成后形成的码头泊位总长度为220m。项目总投资为6324.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0万元。

(一)配套建设雨污水收集系统。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排放入海;陆域施工现场设置泥沙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泥浆废水,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除尘,不外排。运营期到港船舶排放的机舱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由船运公司按要求进行处置,禁止外排;码头生活污水用槽车运至三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喷洒降尘。(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施工设备,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营期码头平面合理布局,确保场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三)严禁在台风、大雾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疏浚物开挖作业;疏浚过程应按设计要求放坡,禁止超挖;运输过程应加强管理,采取全方位全天候监控措施,防控泥沙外漏;工程疏浚物运至台水园区国资冷链物流公司西侧临海空地。(四)码头的水平运输皮带机采用防尘罩封闭;增加两台移动雾炮机,定期对码头进行降尘。运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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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接:

链接: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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