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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8-18       来源:闽东日报见习记者 俞锦阳      

8月17日,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水金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水金指出,《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之后,我市即将正式施行的一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条例》的宣传贯彻施行营造氛围、担当作为。要深化认识,把《条例》作为推进全市内河规范化管理的依据和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规定要求上来,拿出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扎实推进城市内河管理工作。要广泛宣传,各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本系统全员学习,精心策划一系列内容实、形式活、成效好的宣传活动,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要严格执法,对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全面夯实责任,优化实施方案,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要强化监督,各级人大要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支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于2023年4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通过,5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经工委、环城工委,市政府办,市住建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在座谈会上发言。

(闽东日报见习记者 俞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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